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第一條第一款規定,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注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起申報享受稅收優惠,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因此,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注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第一條第一款規定,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注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起申報享受稅收優惠,并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
因此,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后,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注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可以享受稅收優惠